东职院青发[2008]5号

 

 

关于开展首届“感动东职——我身边的榜样”校园人物评选活动
第五届“十佳大学生”的决定

各团总支,院直属团支部:
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,促进校风、校纪和学风建设,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,引导我院广大团员青年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积极的努力。院团委决定于2008年3月至4月中旬举行东营职业学院首届“感动东职——我身边的榜样”校园人物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宗旨
感动是情感的共鸣,是心灵的震撼,是精神的升华。我们在感动中成长,社会在感动中进步。通过在我院开展“感动东职——我身边的榜样”校园人物评选活动,发现感动、表达感动、传递感动、共享感动
二、评选条件
1、学习之星:勤奋好学,刻苦钻研,品学兼优,全面发展,有较强的实践能力,事迹典型,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。
2、自强之星:面对家庭的贫穷,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,不甘消沉和自暴自弃,能够接受生命的挑战,自强自立,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成长。
3、 爱心之星:能够不计个人所得,尽己所能付出爱心,积极帮助在生活、学习、心理等方面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。积极组织并参与各种爱心活动,乐于助人,在学校或社会中赢得了良好的赞誉。
4、见义勇为之星:敢于同恶势力做斗争,不怕危险。曾在校园或社会上做过见义勇为的事情并引起良好反响。
5、环保之星:热爱自然,长期坚持参加校内外各项环保宣传活动,以身作则,关爱生命、关注自然、厉行节约,从自己做起、从小事做起、从身边做起,在建设和谐校园和宣传环保理念方面成绩突出。
三、评选程序
1、宣传阶段 (3月10日--3月20日)
各团总支要通过开展主题班会、座谈会、演讲、征文等
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此活动的重要性,院团委将通过校园网络、广播站、宣传板、海报等媒体,让全校师生关注并参与到活动中去。
2、推选阶段(3月21日--3月31日)
各团总支成立评选委员会,制定出具体的评选方案,按照评选标准,首先在各团支部中推荐,其次团总支对各支部推选的候选人进行考察、审核,每种类型至少推荐一名候选人,于3月31日前报院团委办公室。各候选人须填写《首届“感动东职——我身边的榜样”校园人物推荐表》一份,并附5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(电子版、打印版各一份),电子版发往txkbbjb@163.com。
3、综合评选阶段(4月1日--4月20日)
10日前,院团委将组成评选委员会,评选出20名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,并对候选对象进行公示。4月20日前,以评委会评议、班级测评、网上投票等形式从20名候选人中评选出10名感动校园人物和10名感动校园人物提名奖。对评出的正式人选和提名人颁发证书和奖品。
四、活动要求
1、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,精心安排、认真组织推荐,做好典型人物和事迹挖掘工作。
2、评选对象面向全体在校大中专学生。
3、评选过程将本着公正、公开、透明的原则,随时接
受广大师生的监督。

 

 

 

共青团东营职业学院委员会
2008年3月9日

主题词:首届 校园人物评选 通知

报:院党委,团市委。

发:各团总支,院直属团支部。

共青团东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08年3月9日印发

共印60份

 

 

 

 

附:
首届“感动东职——我身边的榜样”
校园人物推荐表


姓 名

 

性 别

 


民 族

 

政治面貌

 

籍 贯

 

出生年月

 

所在班级

 




 

 





 

 

 





 

 

(签章)
年 月 日





 

 

(签章)
年 月 日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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